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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转让税务理解

来源:苏州远见会计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15/5/23 点击数:1126

     

一、 纳税义务人
股权转让涉及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方,如果是自然人股东,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;
二、 涉及税费
1、 所得税: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,按收益额20%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;法人股东,作为企业投资收益,合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2、 印花税:印花税涉及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时缴纳,公司代扣代缴;
三、 计税依据的确定
1、 直系亲属之间的股权转让,不需要评估,价格偏低税务不会重新核定或要求提供证据说明。
2、 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股权转让,则:
1) 公司自有房产、土地和长期股权投资,股东转让股权时要对公司进行整体评估,税务按评估后净资产核定转让价;转让价不得低于评估净资产;
2) 公司没有房产、土地和长期股权投资,股东转让股权时一般按账面净资产确定转让价,税务核定转让价也会以此为据;转让价低于账面净资产,税务会重新核定或要求提供证据说明。
3、 自然人股权转让时按双方确认、税务认可的转让价,扣除初始投资款(实收资本中按出资比例投入部分)的收益金额计算个人所得税,税率为20%;
4、 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时,按双方确认、税务认可的转让价,扣除初始投资款后的收益,企业做“投资收益”核算,与企业经营成果一起构成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,该金额大于零则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(所得税通常税率为25%);该金额小于零,则留待后续盈余弥补。
四、 再次发生转让时投资成本的确定
股东按税务认可、核定的转让价进行股权转让后,其转让的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,再次转让时,本次转让价则成为再次转让可扣除的投资成本。比如:股东原投资成本为人民币100万元,转让时税务认可、核定转让价为人民币120万元,则收益额人民币20万元进行纳税或确认投资收益;再次转让时,转让价税务认可、核定为人民币180万元,则收益额为人民币60万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确认投资收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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